尊敬的家長朋友們:
大家好!年終歲末是涉學生道路交通事故高發的時段,我們特此向您和您的孩子發出道路交通安全倡議。為了孩子們的出行安全,希望各位家長以身作則,做孩子文明交通的示范者,積極引導孩子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增強風險意識,學會避險技能,共同營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環境。
請提醒孩子,平衡車、滑板車是滑行工具,不能上路滑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行人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滑板車,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請告誡孩子,停車場不是游樂場,切勿在停車場內嬉戲玩耍。車輛存在多處盲區,務必教育孩子遠離車輛周圍,保持安全距離,尤其要警惕小區停車場內的安全隱患。
請教導孩子,過馬路時務必“先左看再右看再左看”,確認交通安全后再通過。同時,要牢記“紅燈停,綠燈行”的交通規則,穿越人行橫道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過,避免急沖、嬉鬧或突然折返。
請明確告知孩子,未滿 12 周歲嚴禁騎行自行車上路,未滿16 周歲嚴禁騎行電動自行車上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騎行自行車必須年滿12 周歲,并佩戴相關護具,做足防護措施;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 16 周歲,并佩戴頭盔。請家長務必監督孩子遵守規定,確保孩子出行安全。
請提醒孩子,乘車時無論前排還是后排,都要系好安全帶。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十三條第六項,未滿 12 周歲的兒童不能乘坐副駕駛位。系好安全帶,守住生命線。
請教育孩子,車輛存在盲區,尤其是大型車輛。在馬路上遇到大型車輛時,要盡量遠離。在路口的拐彎地帶,要特別注意遠離“危險警示區域”。
生命唯一,事故無情
讓我們攜手為孩子撐起
交通安全的平安傘
以身作則樹立遵紀守法的好榜樣
共同努力創造一個和諧
安全的交通環境
確保孩子們能夠平安上放學
健康成長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2024年11月18日
內容來源: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交通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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