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考試”)制度,構建與新時代學校體育先行示范發展要求相適應的評價體系,更好地提高學生身體素質和綜合素養,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印發《深圳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實施意見》(深教規〔2024〕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自2024年4月6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實施意見》堅持“健康第一”育人理念,主要內容包括總體要求、考試對象、考試安排、外地返深學生和往屆學生考試及成績評定、身體特殊學生考試及成績評定、體育考試的組織與管理六個部分。接著一起了解重點內容→
2026年起參加深圳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自2023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起)。
體育考試由現場統一考試和過程性評價兩部分構成,總分為50分。其中現場統一考試為36分,過程性評價為14分,計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計算過程保留一位小數,最終得分四舍五入取整數。
考生須在以下三類考試項目中各選擇一項參加考試——
中長跑(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200米游泳(不限泳姿)、4分鐘跳繩(三選一)
100米跑、50米游泳(不限泳姿)、投擲實心球、1分鐘跳繩、1分鐘踢毽子、二級蛙跳、10米×4折返跑(七選一)
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六選一)
以上每類項目考試滿分按100分計,三類項目考試成績的平均分計為現場統一考試成績,按0.36的權重(36分)計入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總成績。各考試項目規則及評分標準另行印發。
現場統一考試時間原則上安排在每年4月,緩考安排在5月。
過程性評價成績=《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以下簡稱“體質測試”)成績+體育課和大課間參與成績+體育與健康通識考試成績。
體質測試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執行。學生在七、八、九年級均須參加體質測試,根據測試成績按等級賦分。當年體質測試成績達到及格計3分,不及格計1.5分,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體質測試計0分。三年體質測試成績中如有兩年及格且初三年級及格,共計9分,其他情形按照每年實際成績相加計分。
體育課和大課間參與每學年1分,按等級賦分,出勤率達到95%及以上計1分,70%-94%計0.5分,69%及以下計0分。體育課和大課間出勤成績按照每學年實際得分情況相加。因正當理由未參加體育課和大課間活動,且履行正常請假手續經學校審核同意的視為出勤。
考試方式為機考,實行開卷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從題庫中隨機抽題。考試時間為30分鐘,在規定時間內可重復抽題作答,取得分最高一次計分。體育與健康通識考試成績按等級賦分,80分及以上計2分,60-79分計1.5分,59分及以下計1分,缺考計0分。體育與健康通識考試內容為初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應知應會內容,包括體育運動常識、運動人體科學常識、運動醫學康復常識、運動營養衛生常識、急救常識等。
注:2023年9月升入七年級的學生,2023年的體質測試成績參與即及格,計3分,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體質測試計0分;體育課和大課間考勤從第二學期開始計算。體育與健康通識考試不做過渡性安排,執行本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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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深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