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寶安區(qū)
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
新生網(wǎng)上報名即將開始
小一:
6月7日上午9:00—6月14日下午17:00;
初一:
6月8日上午9:00—6月15日下午17:00。
溫馨提醒:報名先后順序與錄取結果無關,請家長合理安排時間,盡量錯峰報名。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年滿六周歲”(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戶籍兒童;
2.享受市政府相關優(yōu)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xù)參加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童。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
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并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關優(yōu)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少年;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xù)參加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童、少年。
(三)已取得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的學生,不得重復申請學位
義務教育階段學籍已經(jīng)全國聯(lián)網(wǎng)。已取得小學一年級及以上全國學籍的學生不得重復申請小一學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級及以上全國學籍的學生不得重復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如果家長隱瞞事實重新申請學位并被學校錄取,經(jīng)核實后取消其學校學位。
1.家長網(wǎng)上報名(小一:6月7日—6月14日;初一:6月8日—6月15日)。
2.信息初核(小一:6月15日—6月22日;初一:6月17日-6月23日)。
3.部門審核(小一:6月23日—7月2日;初一:6月24日—7月2日)。
4.家長核對(小一、初一:7月3日—7月5日)。
5.部門復核(小一、初一:7月6日—7月19日)。
6.學位安排與核查(小一、初一:7月20日-7月29日)。
7.家長查詢錄取結果(小一、初一:7月30日-8月4日)。
8.新生報到注冊(小一、初一:8月6日前,具體日期學校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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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寶安區(qū)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計劃及招生范圍
附件2.寶安區(qū)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指引